广州合同律师

联系电话:18688897889
律师信息
谭友明-广州合同律师照片展示

谭友明律师

  • 所属律所: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40 1202 2105 22320

  • 电话:

    18688897889

  • 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东840号行信中心32楼

网站介绍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

运输合同纠纷的分类 解说格式条款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来源:广州合同律师
[导读]:  宋,广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

 宋,广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运输合同纠纷的分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运输业也随之繁荣的发展,与此同时,也伴随着各种运输纠纷的发生,那常见运输合同纠纷的分类是怎样的运输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运输合同纠纷的分类

  1、单证纠纷。

  单证纠纷主要发生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此类纠纷包括:因单证瑕疵引起的纠纷;因承运人签发单证时的失误引发的纠纷;因托运人未与收货人达成协议,却要求签发特殊单证而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2、货物损失、灭失的纠纷。

  该类纠纷一般发生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此类纠纷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包装不良、标识不清引起,也可能是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如积载不当、操作失误、运具选择不当等。另外,还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应根据风险分配原则分担风险。


  3、延迟交付纠纷。

  这是指因承运人在合同约定期限以后进行交付而发生的纠纷。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因承运货物发生交通事故;因积载能力而必须将货物延迟发送;因过失造成中转滞留;因某种原因而绕行导致发生纠纷。


  4、运杂费纠纷。

  这是因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故意或过失,未能及时或全额交纳运费,以及因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而发生的纠纷。


  5、运输工具损害纠纷。

  这是指因托运人的过失,造成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损害而引发的纠纷。


  二、运输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1、协商

  运输合同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会考虑到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因素,互相退一步,争取友好协商调解,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但也会有一部分纠纷经过双方较长时间协商还是无法解决的,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手段。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则通过法院进行诉讼是解决纠纷最终的途径。运输合同纠纷可以按照我国的诉讼程序,由一方或双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根据适用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三、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在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发生的纠纷,不同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即包括一方不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如无故拖延运输期限,又包括在运输过程或者到达目的地时,托运的物品被损坏、丢失,或者对运输工具、设备造成损害,以及旅客人身遭受损害所发生的赔偿纠纷。因此,与《民事诉讼法》第24条和25条规定的合同纠纷。这类合同纠纷,可能发生在运输合同始发地、中转地、也可能发生在运输到达地。当事人因为上述运输合同发生纠纷,经过双方协商,可以自行解决,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运输始发地、是指货物运输的发运地或者旅客乘运地。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旅客到达地。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无故推托,应当依法受理。对两上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由最先受理的人法院审理。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运输合同纠纷的分类;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介绍,我们可以具体清楚的了解到运输纠纷的分类,发生纠纷也不要害怕,解决纠纷的途径也是很多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解说格式条款

  核心内容:格式条款是指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的内容符合规定和前款规定的,视为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合同重复使用而单方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


  格式条款的适用可以简化签约程序,加快交易速度,减少交易成本。因此并非格式条款就是不公平的。但是,由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拟定,且在合同谈判中不容对方协商修改,条款内容难免有不公平之处。


  所以《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效力及解释作有特别规定,以保证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加重对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延伸阅读:


  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提供者做出要约时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格式条款。所谓合理方式,主要是指能起到引起注意、提醒强调和吸引对方注意的方式。


  判断其是否达到合理的程度时,应当依据以下五个方面的因素:


  文件的外形。从文件的外在表现形式来看,应当使相对人产生它是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条款的印象。


  提起注意的方法。根据特定交易的具体环境,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可以向相对人明示其条款或以其他显著方式如广播、张贴公告等形式提醒相对人注意。在这些提醒方式中,应当尽可能采用个别提醒其注意,不可能采用个别提醒方式的,应采用公告方式。


  清晰明白的程度,即提起相对人注意的文字或语言必须清楚明白。


  提起注意的时间。提起相对人注意的行为,必须是在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过程中。


  提起注意的程度,即必须能够引起一般相对人的注意。合理注意在不同情况下其确定的标准是不同的,但总的来说,应通过合理的方式提起注意而使相对人对条款的内容有足够的了解。换句话说,应向相对人提供合理机会了解条款内容。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相对人能够有更多的时间认真考虑格式条款。





Copyright © 2008-2020

广州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